2016年聊城市莘县贫困村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6年聊城市莘县贫困村饮水工程已经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财政局以“聊水农字(2016)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莘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016年聊城市莘县贫困村饮水工程:项目计划建设3处工程,解决古城镇等3个镇的10个省级贫困村、0.83万人的饮水问题。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监理标:标段二:聊城市莘县贫困村饮水工程监理
铺设各种规格PE供水管道284.21km,DN15水表3557只、DN80水表2只、DN50水表8只,DN20立杆水嘴3557套工程施工进行监理
工程施工标:标段一聊城市莘县贫困村饮水工程施工工程
铺设各种规格PE供水管道284.83km,安装DN15水表3557只、DN80水表2只、DN50水表8只、DN20立杆水嘴3557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监理标:投标人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4.2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获取文件时间:2016年4月13日8时30分至2016年4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领取文件时请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2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159号正信集团临街楼标书出售处)
6.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招标人:莘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李学新
联系电话:1396954415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蔡庆玉 张文双
电 话:18663509311 0635-2928836
邮 箱:15163534406@126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