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辛庄子枢纽立交分流、疏导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辛庄子枢纽立交分流、疏导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交通运输厅、100%,招标人为东营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荣乌高速辛庄子枢纽立交分流、疏导交通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荣乌高速辛庄子枢纽立交分流、疏导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房建工程、供水配电设施、分流警示标志,办公设施及生活用品配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对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施工一标段 |
荣乌高速辛庄子枢纽立交分流、疏导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房建工程、供水配电设施、分流警示标志,办公设施及生活用品配置等。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建筑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近5年内具有修建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8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
具备建筑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近5年内具有修建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任职经历,8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收到本邀请后,请于2013-8-26至2013-8-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门西大图复印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9-23,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30号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路159号
邮 编: 257091 邮政编码:252000
联 系 人:王洪顺 赵新涛 联 系 人:郝凤辉、王秀芬
电 话:0546-8085038 电 话:18663593077 0635-2928828
传 真: 0546-8085038 传 真:0635-2928882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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