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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沭郯路改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0 15:00:17 作者:刘焱 来源: 点击: 字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沭县沭郯路改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临沭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地点东起青石路南段,西至南古大街南端,全长0.6公里,共分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2.1.1施工标:全长0.6公里,路面宽9米。

2.1.2监理标:全长0.6公里,路面宽9米。

2.2计划工期:

施工标:30日历天。

监理标:随施工工期。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监理标: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的全面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施工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投标人拟派总监、驻地和工程所需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注册的有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任何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有关部门出具的近期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usbkey(以上均验原件,复印件留存),到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报名。(所有投标企业需提供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未办理usbkey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企业交易员身份证、劳务合同、工资花名册、养老金缴纳证明到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库手续后方可报名)。

根据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需另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授权查询委托书原件一份,报名时递交到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窗口。

本项目根据《临沭县投标企业失信惩戒管理办法(试行)》(沭政管发【2015】7号)的要求,对失信投标企业实行惩戒。

4.2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受理通知书》,到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标段300元,监理标段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工程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szwdt.gov)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沭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沭县城兴大东街205号 地 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 系 人:卞德运 联 系 人:刘焱/韩瑞超

电 话:0539-6098160 电 话:18963568525/0635-2928882

电子邮件:sdlc2170@163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