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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李奇茂艺术馆周边景观改造工程、滨湖路(聊禹路-322省道)林荫停车场建设工程及城区节点建设立体花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0 16:00:38 作者:任城尧 来源: 点击: 字号:

一、项目名称:李奇茂艺术馆周边景观改造工程、滨湖路(聊禹路-322省道)林荫停车场建设工程及城区节点建设立体花艺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GG2016-GG01C-074/0677-ZCG160434-507/S

三、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

共分为一个标段

李奇茂艺术馆周边景观改造工程、滨湖路(聊禹路-322省道)林荫停车场建设工程及城区节点建设立体花艺工程

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40万元

特别说明:

1)在聊城市辖区内注册的中标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齐鲁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将对符合授信规定的中标企业提供优惠贷款。

2)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3)有假借资质、转包工程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报价保证金,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高唐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四、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即日起至20164271700分前,每日上午800-1130分,下午1330-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高唐县南湖路如家宾馆外路西。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500/份,招标文件及图纸出售后不予退还。

说明:

1)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另付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或项目经理证(园林绿化专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代表与项目经理到现场报名。

2)购买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逾期购买者不予接收,不视为潜在投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或其报价无效。

3)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512830分至2016512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512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 招标人:高唐县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

地址:高唐县

联 系 人:高芬      联系方式:18063533009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

联 系 人:任城尧/房琳      

联系方式:0635-5056052/18706351018

邮箱:18864926768@163

3. 监督机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

季建军/陈立昌/陈万英0635-3906778/3952118/3959872

八、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pan.baidu/s/1dEVIAad

2016年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