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泊头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数字泊头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0677-Z160433-258/G
招标人名称:泊头市国土资源局 |
招标人地址: 泊头市裕华路 |
招标人联系方式:魏鹏亚 0317-8298481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志南17706353119 |
采购范围:泊头市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主要内容:基础控制测量、数据采集、数据建库、平台开发、系统建设、典型示范应用、软硬件购置、项目验收等。 |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泊头市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具有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其中“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均需具备甲级测绘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技术人员、设备,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和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4、由于本项目涉及基础地理信息保密内容,投标人应具有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培训的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 5、投标单位须符合河北省地理信息局发布的《河北省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全省县级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要求,并取得2016年度数字城市建设承建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 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有效且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2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注册证、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证书、2016年度数字城市建设承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违法违规的声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泊头市政务服务大厅五楼交易审批大厅综合窗口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年4月27日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年5月4日 |
时刻说明: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第一开标室 |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561218626 |
泊头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8195299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