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DNA建库耗材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
地址:聊城市兴华西路218号
联系人:刘明
联系方式:0635-7170276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DNA建库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二级): A25
四、采购品目名称(二级): 医用器械及耗材
五、公示期限: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28日
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支持建库工作,能提供由试剂、仪器、软件、技术支持等构成完整的体系,一体化解决方案;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建库用的试剂盒及测序仪相关耗材(毛细管、胶)的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
(3)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3130和3130XL两台DNA测序仪提供一年保修,保修期内对两台设备各提供不少于一次的日常保养。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测序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发 布 人:聊城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