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园监控设备及临清市公安局、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清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园监控设备及临清市公安局、临清市人民检察院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0677-3NZCT160812-00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包一:校园监控设备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主要标的物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或经销证明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主要标的物包括:包一:半球型摄像机、16路网络硬盘录像机、16路视频服务器;包二至包五:各类计算机、空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9万元 |
包二:办公设备 |
16.72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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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空调等办公设备 |
2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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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计算机、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备 |
44.2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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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五:税务等办公设备 |
18.0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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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六:高清摄像机 |
20万元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环保节能、小微政策。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
购买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说明:1)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应在获取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逾期购买者不予接收,不视为潜在供应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或其报价无效。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29日8时30分至2016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人民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临清市第三高级中学、临清市人民检察院、临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清市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党临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临清市公安局、临清市广播电视中心、临清市国家税务局、临清市地方税务局、临清市城建监察大队
地址:山东省临清市
联系人:赵金旗/王红岩/赵海昀/田晓刚/郭玉环/田印成/张晓敏/刘妍/李召征/孔主任/孙占勇/刘波
电话:13963582118/13506353633/18563507970/13563542867/13406352319/18606352435/13406352896/15906352178/13210962002/17862563016/18506352858/0635-2415863
2.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陶童/张新艳 联系电话:0635-2185886/18706354341
八、监管机构:山东省临清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635-2424134
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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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