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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南化工园区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1 17:43:01 作者:周倩 来源: 点击: 字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明县南化工园区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东发改审批字【201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东明县纬五路新建工程(延长至经六路),约1045米,东明县南化工园区经五路工程(北延),约1000米,东明县南化工园区纬八路工程,约2476米,东明县经六路新建工程(纬五路至黄五路),约1800米。

2.2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东明县纬五路新建工程、东明县南化工园区经五路工程;

标段二:东明县南化工园区纬八路工程;

标段三:东明县经六路新建工程。

2.3招标范围:为各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2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东明县支行办公楼一楼西大厅)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同时提供两份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4.1.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及身份证;

4.1.4东明县税收专业化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纳税信誉确认书。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明县人民政府网、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30-7273556

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8265031008   0530-72976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传勇、周倩       

联系电话:18763552725、0635-2928836   

传真:0635-2928828、2928832            

电子邮件:sdzxzq@126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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