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2高临路临清卫运河大桥引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22高临路临清卫运河大桥引桥改造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2]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聊城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财政投资100%,招标人为聊城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拆除新建引桥上部结构;加固盖梁;增设桥头搭板;维修改造桥头引线路面,更换交通标志。本项目工期212日历天,计划2013年4月30日竣工。
本项目设一个监理合同段:
JL1监理合同段,负责本招标项目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合同段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对总监/驻地资格要求 |
对副总监/副驻地资格要求 |
JL1监理合同段 |
拆除新建引桥上部结构;加固盖梁;增设桥头搭板;维修改造桥头引线路面,更换交通标志。 |
监理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具有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两项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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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门西大图复印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6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chinabidding)、山东政府采购网(ccgp-shandong.gov)、山东经济信息网(sd.cei.gov)、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sdjt.gov)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聊城市聊堂路1号 地 址: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路159号
邮政编码: 252000 邮政编码: 252000
联 系 人: 万祥斌 联 系 人: 金衡
电 话: 13906359200 电 话: 15006378162
传 真: 06358439153 传 真: 06352928832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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