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及油渣罐区排污冷却回收装置(2套)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677-9N231092-206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浆态床渣油加氢装置及油渣罐区排污冷却回收装置(2套)采购项目(二次) |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
内容: 1、投标人资格要求取消“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为准)的制造商; 2投标人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石油化工行业2套以上排污冷却回收装置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服务; 4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违约供应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变更为: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08: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石化管委会西龙口裕龙酒店3号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