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银河瑞雪纸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在用叉车维修保养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山东银河瑞雪纸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在用叉车维修保养外包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山东银河瑞雪纸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6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拟对公司75台叉车2025年4月至2027年3月维修保养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服务期限两年,其中新车32台,具体内容及工作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供应商近3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类似业绩(提供同本次采购标的内容类似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需要的相关资质、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机动工业车辆(叉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商投标。所有进厂维修人员必须缴纳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可查询有效的工伤保险,缴纳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一致;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需持有相应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有影响采购人信誉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供应商或向采购人人员行贿、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严禁转包、分包;
9、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日09时00分到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2、邮寄。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清分公司二楼会议室(临清市龙凤城东门),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达。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清分公司二楼会议室(临清市龙凤城东门)。
七、其他
1、现场获取
(1)所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相关资质要求。
(2)地址: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清分公司(临清市龙凤城东门)
(3)联系方式:16606356130;
2、邮寄:
(1)请将本项目所需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标书费汇款凭证、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相关资质要求)发送至邮箱16606356130@163.com,并在邮件的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本项目授权代表、本项目授权代表电话及接收电子版采购文件的邮箱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磋商文件邮寄至供应商地址。
(2)请以邮箱中接收的电子版采购文件为准。
(3)网上获取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材料不全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
3、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汇款信息:公司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 账号:211752102065 行号:104471000154
5、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网(http://www.sdzhx.com/index.php)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银河瑞雪纸业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临清市
联系人:高军
联系方式:17865865010
技术联系人:范敬
联系方式:1786586512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 系 人:孙倩倩
联系方式:16606356130
电子邮件:16606356130@163.com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