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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成立山东正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评价相关知识介绍

发布时间:2015-04-21 18:29:54 作者:范晓光 来源: 点击: 字号:

一、定义

职业卫生评价是企业要想有效地预防、控制以至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应该通过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调查、评价(动态性评价),充分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性质、程度、作用条件、作用方式、防护水平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职业病及相关职业病的发生。

二、法律依据

为推动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国家于2012年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其中:

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 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 行。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要求: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服务范围

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正信集团成立山东正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利 用正信集团的服务平台,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要求,提供职业 卫生预评价、职业卫生效果评价、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等职业卫生相关服务。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明确企业产生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浓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 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四、意义和作用

通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可以为企业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指 导意见、技术依据;为职业健康检查提供技术参考意见;为企业防范和降低职业卫生风险,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为行政部门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提供依据,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职业卫生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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