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安评公司甲级安全评价资质,获得拟批准并公示
9月1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了包括山东正信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符合甲级资质条件和相关业务能力要求的23家拟批准的安全评价机构名单。
此次审查是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第22号令)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等规定,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核推荐,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业务司局对专业能力审查和专家审查,对符合甲级资质条件和相关业务能力要求的23家单位,拟批准甲级安全评价资质。
公示日期为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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