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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04-21 21:54:44 作者:董金娣 来源: 点击: 字号:

某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甲、乙、丙三家公司。招标人依法组织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乙公司因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汇入,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乙公司作废标处理。可是乙公司废标后合格的投标人只剩两家。怎么办呢?
2012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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