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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标书”的政府项目招投标,招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吗?

发布时间:2015-04-21 21:54:45 作者:唐广庆 来源: 点击: 字号:

  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一,合同协议书中合同文件的构成有:

  (1)中标通知书(属招标文件的内容);(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属投标文件的内容);(3)专用合同条款(属招标文件的内容);(4)通用合同条 款(属招标文件的内容);(5)技术标准和要求(属招标文件的内容);(6)图纸(属招标文件的内容);(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既属招标文件的内容, 也属投标文件的内容);(8)其他合同文件(属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有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形式和额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施 工设备清单、建筑材料和劳务需求计划、水电通讯需求、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表,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的其他资料等)。

  以上可以看出,虽然未写明招标文件,实际上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的合同文件,其中只是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邀请书和投标人须知,其他所有文件均含在合同文件中。

  结论:不能理解为合同文件不包括招标文件,只是未写明。合同文件就是由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具体文件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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